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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福智青年社
社產出借方法及保管制度
93年09月24日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並實施
96年09月27日-96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97年09月18日-97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98年09月17日-98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102年09月26日-102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103年09月23日-103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104年09月22日-103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一、制度依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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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二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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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評鑑評分標準。
二、成立宗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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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維社團財物及資料之保全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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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社團財物及資料之借出流通以供學習參考使用。
三、社產出借方法及保管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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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知社產管理總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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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<社產借出歸還記錄本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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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實填寫姓名、借出項目、借出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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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還時告知社產管理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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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者確定借者歸還後並在記錄簿上填註歸還日期以及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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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期上限為一學期,學期結束前二週必須全部歸還,以便期末統計社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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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人員僅限社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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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出之社產遺失或毀損,以回復原狀為原則;若回復困難則以同等價金賠償。
四、允許出借的社產範圍:
社辦櫃內的所有書籍刊物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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