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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福智青年社

社產出借方法及保管制度

 

93年09月24日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並實施

96年09月27日-96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97年09月18日-97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98年09月17日-98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102年09月26日-102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103年09月23日-103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104年09月22日-103學年度社員大會修正通過

 

一、制度依據:

  • 組織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二條

  • 社團評鑑評分標準。

 

二、成立宗旨:

  • 續維社團財物及資料之保全完整。

  • 提供社團財物及資料之借出流通以供學習參考使用。

 

 三、社產出借方法及保管制度: 

  • 告知社產管理總務。

  • 登記<社產借出歸還記錄本>。

  • 詳實填寫姓名、借出項目、借出日期。

  • 歸還時告知社產管理者。

  • 管理者確定借者歸還後並在記錄簿上填註歸還日期以及簽章。

  • 借期上限為一學期,學期結束前二週必須全部歸還,以便期末統計社產。

  • 借閱人員僅限社員。

  • 借出之社產遺失或毀損,以回復原狀為原則;若回復困難則以同等價金賠償。

 

四、允許出借的社產範圍:

    社辦櫃內的所有書籍刊物等資料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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